关于征集《数字孪生安全风险识别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行业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十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以及 新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与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满足市 场、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 的引领作用,全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依据《中国化工企业 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经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出《数字孪 生安全风险识别技术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编制计划(详见附件1)。
为了鼓励更多单位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宣 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 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该标准起草参编
与推广应用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 保、质量等事故;
2、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 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参编单位应在行业相关领域内具备一定技术实力,最高管理者 及管理层具有为行业提供服务的强烈意愿,可以为团体标准相关工作 提供资源条件和经费等必要支持;
4、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 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 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每个单位限定为 2 人)。
2、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国际标准或修订时,优 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颁发企业起草单位、起草人证书。
4、为符合条件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 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 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 申报要求
附件 1 所列团体标准由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预研,预研工作由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授权中科凯晟(北京)化工技术研究院组织开展。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请表》(见附件2) 加盖单位公章将“ 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
联 系 人: 吕主任 手机/微信:13521054893
电子邮箱:1475097741@qq.com
监督电话:王玉强 010-58650276
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 日。
附件:
1.团体标准编制计划
2.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请表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5 日
附件 1:
团体标准编制计划
序号 |
标准名称 |
1 |
《数字孪生安全风险识别技术规范》 |
2 |
《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人员能力评估规范》 |
3 |
《化工装置风险防控与延寿技术规范》 |
4 |
《化工过程安全与仪表风险协同管控规范》 |
5 |
《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服务能力评价标准》 |
6 |
《危险化学品存储运安全管理要求》 |
7 |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设备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技术》 |
附件 2 :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
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请表
参与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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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主编单位□ 副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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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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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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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1.国有企业; 2.民营企业; 3.科研院所;4.大专院校; 5.行业协会;6.政府机构;7. 外商独资企业; 8.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或外方控股企业; 9.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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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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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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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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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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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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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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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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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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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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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国标□ 行标□ 地标□ 团标☑ 国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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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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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我单位自愿申请作为《 》(团标☑) 标准研究课题组参与单位,并提供相应技术、人力和经费支持,对标准制修订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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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单位名称:指今后正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标准中贵单位的名称。 2.起草人:指今后正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标准中起草人的姓名,每个单位限申报两人。 3.标准名称为暂定,最后以讨论、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