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黄南州泽库县兴业蔬菜店销售的茄子,其中氧乐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东市民和县惠客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鲳鱼(海水鱼),其中甲硝唑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西州天峻县张掖菜铺销售的豇豆,其中灭蝇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州同德县旭东水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荷兰豆,其中乙酰甲胺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菌药,对甲硝唑敏感的菌种有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产气荚膜梭菌、消化球菌属等。长期食用检出甲硝唑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鲳鱼(海水鱼)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该类农药抑制体内胆碱酯酶,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荷兰豆中乙酰甲胺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乙酰甲胺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明确规定了茄子中氧乐果的最大使用限量值为0.02mg/kg。茄子中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农药,导致其在蔬菜中含量超标。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适用范围广,可用于各种瓜果、蔬菜,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海西州都兰县姊妹麻辣烫使用的碗,其中大肠菌群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果洛州甘德县惠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茶粉(含乳固体饮品),其中霉菌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西州德令哈市乐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藏牛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香辣味),其中菌落总数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固体饮料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50CFU/g。固体饮料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为海东市民和县伊晟礼宴中心销售的海蜇(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票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黄南州尖扎县祥龙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湟源沣盈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陈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