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装备行业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 纲要》、十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 的意见》以及新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 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协调互补的 团体标准体系,满足市场、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团体 标准对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的引领作用,全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现依据《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管理办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经中国电子装 备技术开发协会研究决定,提出《生成式 AI内容标识与溯源规 范》等40项团体标准编制计划(详见附件1)。
为了鼓励更多单位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提高标准编 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开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 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标 准参编与推广应用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 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
环保、质量等事故;
2. 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 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 参编单位应在行业相关领域内具备一定技术实力,最高 管理者及管理层具有为行业提供服务的强烈意愿,可以为团体标 准相关工作提供资源条件和经费等必要支持;
4. 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 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每个单位限定为2人)。
2. 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国际标或修订时, 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 为符合条件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 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 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 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 、申报要求
附 件 1 所列团体标准由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预研, 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
请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 的形式送达。
联 系 人: 吕主任 手机/微信:13521054893
电子邮箱:1475097741@qq.com
协会监督电话:010-58892027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8年9月30日。
附 件 :
1. 团体标准编制计划
2. 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 申请表
附件1:
团体标准编制计划
序号 |
标准名称 |
一 、 |
伦理与治理(6项) |
1 |
《生成式AI内容标识与溯源规范》 |
2 |
《人工智能算法公平性评估指南》 |
3 |
《AI伦理委员会建设与运作标准》 |
4 |
《深度伪造技术检测与防御通用要求》 |
5 |
《人工智能未成年人保护技术规范》 |
6 |
《AI系统监督权限框架》 |
二 、 |
自动驾驶(5项) |
7 |
《L4级自动驾驶安全冗余系统技术要求》 |
8 |
《车路协同AI决策系统测试规范》 |
9 |
《自动驾驶伦理紧急决策规则》 |
10 |
《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匿名化处理指南》 |
11 |
《自动驾驶仿真测试场景库构建标准》 |
三 、 |
智慧医疗(6项) |
12 |
《医疗AI辅助诊断临床验证流程规范》 |
13 |
《AI病理切片分析质控标准》 |
14 |
《医疗大模型数据脱敏技术规范》 |
15 |
《手术机器人操作安全评估指南》 |
16 |
《慢病管理AI系统应用准入要求》 |
17 |
《基因编辑AI设计平台伦理审查规范》 |
四 、 |
金融科技(5项) |
18 |
《AI信贷风控模型可解释性指引》 |
19 |
《智能投顾投资者适应性管理标准》 |
20 |
《金融反欺诈AI系统测试方法》 |
21 |
《区块链+AI合约审计技术规范》 |
22 |
《跨境支付AI身份认证安全要求》 |
五 、 |
智能制造(5项) |
23 |
《工业AI质检系统通用接口规范》 |
24 |
《预测性维护AI模型部署指南》 |
25 |
《柔性制造机器人动态决策标准》 |
26 |
《工业大模型知识库构建技术要求》 |
27 |
《智能制造AI系统功能安全评估规范》 |
六 、 |
智慧城市(4项) |
28 |
《城市大脑数据融合平台架构标准》 |
29 |
《AI安防摄像设备隐私保护准则》 |
30 |
《智慧交通信号优化算法评测规范》 |
31 |
《社区治理AI助手服务能力要求》 |
七 、 |
教育科技(3项) |
32 |
《教育大模型内容安全过滤规范》 |
33 |
《AI个性化学习系统适应性分级标准》 |
34 |
《虚拟教师形象与交互设计伦理指南》 |
八 、 |
基础技术(6项) |
35 |
《AI大模型算力能效测试方法》 |
36 |
《联邦学习系统跨域安全通信规范》 |
37 |
《人工智能芯片硬件安全要求》 |
38 |
《多模态预训练模型数据标注标准》 |
39 |
《AI系统对抗攻击防御能力评估》 |
40 |
《量子机器学习算法验证基准》 |
附件2:
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团体标准
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请表
标准起草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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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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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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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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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起草 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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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起 草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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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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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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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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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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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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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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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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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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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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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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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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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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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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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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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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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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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起草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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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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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形式 |
口主要起草单位 口起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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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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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盖章: 公司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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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单位名称:指正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标准中贵单位的名称。 2.起草人:指正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标准中起草人的姓名,每个单位限申报2人。 3.标准名称为暂定,最后以讨论、发布为准。 |